名次 |
男子組 |
名次 |
女子組 |
|
1 |
南華 |
1 |
屯青 | |
2 |
龍隊 |
2 |
協興 | |
3 |
仁濟 |
3 |
葵青 | |
4 |
青龍 |
4 |
華青 | |
5 |
力臻 |
5 |
國際 | |
6 |
寧逸 |
6 |
荃青 | |
7 |
華青 |
7 |
南華 | |
8 |
先鋒 |
8 |
域高 | |
9 |
盧幹庭 |
9 |
欣悅 | |
10 |
仁 |
10 |
新青 | |
11 |
協興 |
11 |
KT | |
12 |
Future |
12 |
Tuen Ching | |
13 |
國際 |
13 |
匯青 |
|
14 |
小龍 |
14 |
家藍 |
|
15 |
南青 |
15 |
聖心 |
|
16 |
- |
16 |
FMB |
分組表(男子)
A組 |
B組 |
C組 |
D組 |
A1南華* |
B1龍隊* |
C1力臻* |
D1青龍* |
A2 Future |
B2展望 |
C2先鋒 |
D2 仁 |
A3國際 |
B3協興 |
C3南青 |
D3小龍 |
A4華青 |
B4仁濟 |
C4盧幹庭 |
D4寧逸 |
分組表(女子)
A組 |
B組 |
C組 |
D組 |
A1協興* |
B1華青* |
C1國際* |
D1葵青* |
A2域高 |
B2 Tuen Ching |
C2 FMB |
D2聖心 |
A3匯青 |
B3南華 |
C3欣悅 |
D3荃青 |
A4新青 |
B4家藍 |
C4屯青 |
D4 KT |
PDF版本(分組表)
男子名次賽賽程 (5-8名 & 1-4名) [27/10第二次更新] 女子名次賽賽程 (5-8名 & 1-4名) [**更新5-8名次賽比賽時間]
**男子B組隊伍展望因缺席初賽比賽,13-16名名次賽被取消資格。
**女子AD組複賽更新為10月19日星期日於官涌體育館進行,請有關女子AD組隊伍重新檢閱。
章程
一、宗旨:
以發展排球運動,提高本港排球運動水平。
二、資格:
2014年第三十三屆全港公開排球錦標賽甲組球隊,所有參賽者必須是該隊之註冊球員。(若有球隊拒絕報名,將由本會比賽小組邀請相應球隊補充)。
男子組:龍隊、寧逸、青龍、南華、力臻、仁濟、先鋒、仁
國際、盧幹庭、展望、華青、南青、協興、Future、小龍
女子組:協興、葵青、屯青、國際、欣悅、華青、域高、匯青
南華、Tuen Ching、荃青、新青、家藍、FMB、聖心、KT
三、組別:
男子組16隊
女子組16隊
四、報名手續:
網上報名版面: http://vbahk.org.hk/index.php/volleyball/applicationcom
(請選擇「甲乙組球隊」,登入後在比賽一攔選擇是次馬拉松賽事)
五、報名日期:
即日起至八月十四日星期四下午五時止,郵寄報名資料以截止日期郵戳為準。
六、查詢方法:
香港排球總會
www.vbahk.org.hk
查詢電話:2808 1183
查詢電郵: competition@vbahk.org.hk
七、比賽場地:
分別於港九、新界各地區排球場館舉行,請各參賽球員遵守各場館之規則。
八、比賽日期:
二零一四年九月六日至十一月二日(星期六或日作賽)。
九、領隊會議:
獲准參賽之球隊負責人必須出席領隊會議及抽籤,日期將於八月二十六日(星期二)晚上7時30分舉行,領隊會議當日將會進行分組抽籤並公佈賽程,於領隊會決定有關比賽事宜日後將不再解釋。(如未派代表出席領隊會並到場簽到之隊伍,無論任何理由,須補繳一倍報名費作為缺席領隊會之行政費用方可繼續參加比賽,否則將被取消比賽資格,報名費概不退還。)
若領隊未能出席,可以電郵通知本會( competition@vbahk.org.hk)授權代表出席,惟該代表必須年滿十八歲。(授權書範本)
十、比賽制度:
1.) 本比賽採用初賽、複賽及決賽形式。
初賽:分四組,每組四隊。以上屆馬拉松排球賽前四名為種子球隊,其餘各隊以抽籤決定A B C D組位置。每組各進行單循環比賽。
複賽:初賽A、D組第1、2名編一組,B、C組第1、2名編一組進行單循環比賽,初賽成績代入複賽。
名次賽:男女子複賽AD組、BC組第1、2名為一組進行單循環名次賽,(第1-4名),複賽成績不代入名次賽。
男女子複賽AD組、BC組第3、4名為一組進行單循環名次賽,(第5-8名),複賽成績不代入名次賽。
男女子初賽各小組第3名為一組進行單循環名次賽(第9-12名)。
男女子初賽各小組第4名為一組進行單循環名次賽(第13-16名)。
2.) 本比賽採用三局二勝制,三局二勝制;
- 局數勝2:0, 勝者得3分, 負者得0分
- 局數勝2:1, 勝者得2分, 負者得1分
- 棄權球隊得0分
十一、錦標名次:
a) 遇有隊伍總分相同時,則全部比賽中所得之勝利場次較多者獲較高之名次。
b)全部比賽中所得之局數除以全部比賽中所失之局數,其商數較大者獲較高之名次。
A 是全部比賽中所得總局數
B 是全部比賽中所失總局數
C 所得之商數較高者為勝
c) 如再有相同時,則全部比賽中所得之分數除以全部比賽中所失之分數,其商數較大者獲較高之名次。
X 是全部比賽中所得總分數
Y 是全部比賽中所失總分數
Z 所得之商數較高者為勝
d.) 如仍未決定者,則如下計算:
1.) 兩隊相同時,以兩隊對賽時得分計,勝者為先,負者為後。
2.) 三隊以上相同時,賽會將另行決定各隊名次之辦法。
十二、比賽規則:
採用國際排球協會2013-2016年最新六人制排球規則(新比賽規則及重點將於領隊會議上闡釋)。
網高規定:男子組:2.43公尺;女子組:2.24公尺
熱身時間:賽前每隊均有三分鐘熱身時間
法定比賽時間:法定比賽時間,賽隊未能出賽則判為該隊棄權
1. 比賽用球:
採用國際批准之MIKASA MVA300排球。排球氣壓為0.3-0.325公斤/平方公分。
2. 球衣指引:
各球隊須穿著相同顏色及款式一致(自由球員除外)且附有不同號碼的整齊球衣,球衣前後須有標準的排球比賽號碼(1-20號),並有明顯的對比顏色。
球隊須具備兩套不同顏色的球衣,如遇有球衣同色或球衣顏色相近至無法辦認時,則由對賽表上左方之球隊須更換球衣,否則作棄權論。
十三、取消比賽資格:
十四、棄權的判罰:
如有因遲到、證件問題或於法定比賽時間,參賽隊伍仍未能派出合法人數出賽者,比賽制服及裝備不整齊者,判作棄權論。而被判為“棄權”的球隊,該場比賽將以0:2和每局0:25為最終結果,並以0分計分,以後之比賽可繼續進行。
十五、獎勵:
凡獲冠、亞、季軍,由賽會頒發獎杯一座,獎牌十二面。
十六、報到:
所有參賽球隊之職員,必須於法定比賽時間前三十分鐘向當值場監報到。填妥比賽紀錄表及所有球員必須出示球員証,以作核實;如球員未能出示球員證,則該球員不獲參加該場比賽。
十七、十八歲以下球員規定:
報名球員之中若有十八歲以下球員(即1996年1月1日以後出生),
該球員必須提交家長同意書並聯同報名表一併提交至本會,否則,本會將有權取消該球員的比賽資格。(按此下載家長同意書)
十八、本會與各球隊的聯絡方法:
本會將根據各球隊於本會報名時登記之郵寄地址、傳真號碼或電郵地址發出任何通告或有關賽事、賽期變動的消息。本會只需完成以上其中一項的通訊方式,則視作完成該發出通告之過程。如球隊因任何原因而未能從所列方式獲知有關通告或消息,則由球隊自行負責任何後果。
十九、改期及賽事超時之處理:
如有特別事故,本賽會有權將賽事改期。如因非任何球隊所能控制的情況,因任何原因而引致賽事未能開始或未能於規定之時間內完成,本會有權決定該場賽事是否已經完成或需要重新比賽,參賽球隊不得異議。本會將因應情況作出相應之安排。
二十、上訴:
所有有關賽事之抗議、申訴或投訴都必須於該場賽事賽後四十八小時內,以書面形式連同保證金港幣一千元正遞交至本會秘書處。本會於收到有關抗議、申訴或投訴後於兩個星期辦公時間內處理。於未獲得本會同意前,不得撤回任何抗議、申訴或投訴。如有關之抗議、申訴或投訴未能成立,有關之保證金將會部份或全部沒收。其他有關上訴機制的事項將於領隊會上闡釋。
廿一、惡劣天氣:
如開賽前2小時,香港天文台已發出八號預警(天文台在發出八號熱帶氣旋警告之兩小時內及發出預警信息)、八號或以上熱帶氣旋警告或黑色暴雨警告信號,當日全部賽事即告取消,賽會將另行安排時間補賽。
戶外球場的賽事如遇天文台發出三號或以上風球或紅、黑色暴雨訊號時則比賽改期;如天文台於比賽期間懸掛八號颱風訊號或黑色暴雨警告訊號,已進行中的球賽則由場監及裁判決定賽事進度。
**若空氣污染指數為7或以上,比賽會如期進行,惟心臟病或呼吸系統疾病患者、兒童和長者減少戶外體力消耗。有關參加者在參與體育活動前應諮詢醫生意見,在體能活動期間應多作歇息。由於空氣污染對不同人士的影響不一,如參加者有疑問或感到不適,應徵詢醫生的意見。
賽事緊急聯絡電話:6698 7683
廿二、章則俢改:
本章程如有未盡善者,本賽會有權隨時修改,並知會各有關球會及機構。凡有關本比賽所發生之任何事情,本賽會有權處理之。
廿三、教練、領隊資格和責任規定:
各領隊和教練年齡必須超過十八歲,並且教練或領隊必須全程於比賽之中,為該球隊於比賽之中的事務負責。
廿四、聆訊:
若有球員或球隊違犯比賽規則及不恪守體育精神作賽,而導致本會召開聆訊,涉及的球員、球隊及有關人士有責任及義務出席本會召開之聆訊,缺席之個別人士或其所屬之球隊將受到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