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賽制度
本比賽採用資格賽、初賽、複賽及名次賽形式。
資格賽: 第三十一屆全港公開排球錦標賽乙組球隊為種子隊具優先權不需進行資格賽,其餘各隊均需參與資格賽以勝負決定進入正規賽。
男子組: 勵勤、庭木、Future、仁青、小龍、柏青、力戰、Score
女子組: 家藍、FMB、小屯青、Teammax、KT、匯進、DOS小葵青、聯天
初賽:種子隊和進入正規賽隊伍共32隊,分8組ABCDEFGH, 分別抽籤決定分組,進行單循環比賽。每組第一名及第二名晉入複賽,初賽成績代入複賽。
複賽:共16隊,分4組AH、BG、CF、DE組進行單循環賽。
名次賽: 共16隊,分4組,複賽各小組之第一名分一組進行單循環比賽,以積分決定1-4名;各小組第二名分一組進行單循環比賽以積分決定5-8名;各小組第三名分一組進行單循環以積分決定9-12名;各小組第四名分一組進行單循環以積分決定13-16名。
本比賽採用三局二勝制,勝一場得兩分,負者得一分,被判棄權者得零分。球隊於本次比賽中如有一場犯規,其參賽資格將被取消,其它球隊與該隊對賽而取得之分數亦告作廢。
錦標名次
1. 如有任何球隊取得總分相同時,則全部比賽所得之分數除以全部比賽所失之分數,其商數較大者獲較高名次。
2. 如再有相同時,則全部比賽所得之局數除以全部比賽所失之局數,其商數較大者獲較高名次。
3. 如仍未決定者,則如下計算:
- 兩隊相同時,以兩隊對賽時得分計,勝者為先,負者為後。
- 三隊以上相同時,賽會將另行決定各隊名次之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