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賽制度
每場比賽均採用三局二勝制,勝一場得2分,負一場得1分。
比賽方法
初賽: 採用分4組單循環,每組4隊,每組第一、二名晉身複賽,初賽成績代入複
賽。
複賽: 採用分2組單循環,每組4隊,每組第一、二名晉身決賽。
決賽:首次名交叉對賽,以決定冠、亞、季軍名次。
錦標名次
1, 遇有隊伍總分相同時,則全部比賽中所得之分數除以全部比賽中所失之分數,
其商數較大者獲較高之名次。
2 , 如再有相同時,則全部比賽中所得之局數除以全部比賽中所失之局數,其商數
較大者獲較高之名次。
3, 如仍未能決定者,則如下計算:
兩隊相同時,以兩隊對賽時得分計,勝者為勝;
三隊或以上時,賽會將另行決定各隊名次之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