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效日期: 2021年 1 月 1 日]
一) 甲、乙組排球運動員定義 (下稱「球員」)
凡於香港排球總會註冊,具有甲、乙組球員資格之男、女子排球運動員,願遵守此章則均為香港排球總會甲、乙組排球運動員 (下稱「球員」)。
二) 球員資格
甲組球員
1. 於「香港排球聯賽」中獲得甲一組前八名、甲二組前六名的所有註冊球員,均為甲組球員。於「香港排球聯賽」中獲得乙組第一及二名 (升班甲二組球隊)之球員,須於「球員年度註冊」註冊為甲組球員。
2. 於「香港排球聯賽」中獲得甲二組第七及八名 (降班乙組),即所有降班乙組球隊之球員將於「香港排球總會盃」失去甲組球員資格,降班球隊之球員亦須於「球員年度註冊」註冊為乙組球員。
乙組球員
1. 於「香港排球聯賽」中獲得乙組第三至六名的所有註冊球員,均為乙組球員。於「香港排球聯賽」中獲得丙組第一及二名 (升班乙組球隊) 之球員,須於「球員年度註冊」為乙組球員。
2. 於「香港排球聯賽」中獲得乙組第七及八名 (降班丙組),即所有降班丙組球隊之球員將於「香港排球錦標賽」失去乙組球員資格。
三) 球員註冊年限及規定
甲組和乙組球員註冊年限為兩年,每兩年註冊一次。每雙數年六月為甲組重新註冊期,每單數年六月為乙組重新註冊期。每年於六月及十一月為註冊期,球隊可以於期內進行補充註冊、重新註冊及取消註冊。惟每年實際註冊期以本會公佈為準。所有球員註冊安排事宜均由比賽委員會決定。
四) 球員責任
1. 遵守所屬球隊(會)之紀律,刻苦訓練,努力提高技術及戰術水平。
2. 在比賽中,宏揚體育精神和道德風尚,遵守賽會紀律,尊重裁判,尊重對手,尊重觀眾。
3. 出埠進行排球賽事,須知會本會。
4. 個人資料變動,須及時通知本會。
5. 遵守及服從比賽委員會的所有裁定。
6. 所有註冊之球隊、球員、教練和領隊有責任和義務出席由本會召集之紀律研訊 等會議,並與本會積極合作,提供正確、真實資料。
五) 球員權益
1. 於本會註冊之球員代表本港最高排球運動競技水平之球員。
2. 有資格代表所屬球隊(會)根據運動員資格出席本會主辦之甲組或乙組賽事。
3. 有資格代表所屬球隊(會)參加國際賽事。
4. 有資格參加香港代表隊選拔。
六) 球員註冊
取消/補充/重新註冊
1. 有關註冊程序及須知,請查閱由本會於註冊期發出之註冊期通告。
2. 經本會審批後,各隊球員將獲發球員證。
3. 每隊最多可註冊20名球員。
4. 球員領隊或球員需自行留意本會發放的註冊期消息及通告。
5. 甲組註冊球員如欲參加較低組別之賽事,必須連續暫停報名三個本會舉辦之比賽 (即「香港排球聯賽」、「香港排球總會盃」及「香港排球錦標賽」)之原組別或較高組別賽事,方可報名參加。
6. 乙組註冊球員如欲參加較低組別之賽事,必須連續暫停報名兩個本會舉辦之比賽 (即「香港排球聯賽」及「香港排球錦標賽」)之原組別或較高組別賽事,方可報名參加。
七) 升降班規定
「香港排球聯賽」設升、降班制度,升、降班隊伍將於聯賽成績公佈時通告,並隨即於「香港排球總會盃」開始執行。現行「香港排球聯賽」規模(適用於男、女子組):甲一組8隊、甲二組8隊、乙組8隊、丙組8隊。
升班 | 甲二組 | 第一、二名 | 升 | 甲一組 |
乙組 | 第一、二名 | 升 | 甲二組 | |
丙組 | 第一、二名 | 升 | 乙組 | |
降班 | 甲一組 | 第七、八名 | 降 | 甲二組 |
甲二組 | 第七、八名 | 降 | 乙組 | |
乙組 | 第七、八名 | 降 | 丙組 |
升、降班球隊代表其球隊和所有球員必須升班或降班。若遇拒絕升班之球隊,本會將不接受該隊及球員報名本會主辦賽事一年。
八) 球員證規定
球員證只限於本會主辦之甲、乙組賽事中,鑑定球員身份所用,此證不可轉讓、交換或借予他人作其他用途;一經發現,持證人將會被香港排球總會取消其球員資格。其本人並需承擔所有因此而引起的法律責任。
任何情況需要補領球員證者,均須支付每張行政費港幣$120,並提交附有領隊簽名之書面補領申請,郵寄或親身遞交至中國香港排球總會。本會只接受支票付款,支票抬頭請寫:中國香港排球總會有限公司或 Volleyball Association of Hong Kong, China Limited
九) 章則修改
本章則如有未盡善之處,本會有權隨時修改,並有最終決定權。
十) 解釋權
所有解釋權歸香港排球總會比賽委員會。